加拿大超级签证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接受申请

加拿大移民局于上月公布的“超级签证”,从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在各国的签证办事处接受父母和祖父母来加的“超级签证”申请。该类签证针对加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或祖父母的来加申请,其有效期长达10年,获签者每次逗留时间最长24个月,此期间无需更新签证。

申请“超级签证”,需要符合以下几项基本条件:

    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或祖父母
    必须提供已经购买至少一年的加拿大私人医疗保险的证明。
    必须通过移民体检
    必须获得可容许入境条件 --- 这点取决于签证官的决定
    必须提供在加拿大的子女或孙子女对其作出财务支持的书面承诺 --- 其子女或孙子女年收入需达到加拿大移民部当年最低收入要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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